现实的个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体
发布时间:2018-11-29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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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刊物:道德与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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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物所在地:中国伦理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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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核心价值观 现实的个人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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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需要明确主体承载,该主体即马克思所提出的“现实的个人”。主体是责任和权利的统一体,是“活动者”,也是“享受者”。“现实的个人”主体强调活生生的有理性和德性的生命存在,它既包括总体主体又包括个体主体,本身蕴涵着责任规范和道德伦理的内在逻辑。先天条件、个性偏好与自身能力差异导致主体履行义务的不均衡,“活动者”可以是“享受者”,但是“享受者”不一定要是“活动者”,两者矛盾困境的解决彰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崇高性及其主体的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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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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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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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范围:11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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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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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译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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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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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张灯
上一条: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生活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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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灯
职务: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
主要任职:
个人信息
- 副研究员
硕士生导师 - 性别:男
- 学历:博士研究生
- 学位:哲学博士学位
- 电子邮箱:
- 在职信息:在岗
- 职务: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
- 学科:马克思主义哲学
曾获荣誉:
- 2021-10-142021年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
- 2019-10-192019年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
- 2015-12-25论文《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体取向研究---以华侨大学为例》获华侨大学2015年党建和思政工作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一等奖及福建省高校思政教育研究会2015年年会优秀论文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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