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 副研究员 硕士生导师
主要任职:教育部学位中心评审专家,兼任九三学社华侨大学委员会主委。现任第十三届泉州市政协常委、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法律顾问、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泉州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厦门边检总站法律顾问,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福建贝盈律师事务所律师;厦门市“鹭江讲坛”报告人,福建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66-07-30
学历:硕士研究生
学位:法学硕士学位
入职时间:1988-08-01
办公地点:洪祖杭大楼606办公室
电子邮箱:
在职信息:在岗
其他任职:先后担任福建省公务员局培训专家,福建省百名社会科学讲座专家、鹭江讲坛主讲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专家,泉州市审计局特约审计员小组组长,泉州市总工会法律顾问团专家组组长,泉州市统一战线专家服务团法律分团副团长;晋江市环保局刑事法律咨询专家;泉州市知识产权局首批知识产权专家;泉州电视台特约点评嘉宾,福建省涉台法律顾问团泉州分团成员。
职务:2012-2020,任法学院副院长
学科:刑法学
发表刊物:论文集 刊物所在地:中国刑法学研究会 关键字:受贿罪 免责 退赃 摘要:基于被动受贿犯罪故意构成上的缺陷,从我国传统司法观、刑事政策、刑法理论上看,退赃制度是受贿罪免责的特定事由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从国外立法看,受贿罪系属轻罪,故从犯罪生成角度分析,贯彻退赃制度,建立相应的公务员礼物礼金上交机制,是我国减少受贿罪标定的一条途径,对于司法解释关于退交的规定,应从去罪化的立场理解,而非从有罪推定角度死磕行为人退赃的动机,如此,才能建立一个良好的预防受贿机制。 一级学科: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页面范围:1345-1354 字数:12000 是否译文:否 发表时间:2012-10-31 第一作者:白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