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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urnal:中国文化遗产
Key Words:村落文化景观,贵阳建议,村民自治,村规民约,中国美学
Abstract:2008年10月在贵阳发布的“关于‘村落文化景观保护与发展’的建议”不但对村落文化景观的定义和内涵做出了深刻的解释,而且就实践工作提出了方向性的建议。在村落文化景观保护与发展的实践中,应以村民自治和村规民约作为工作法理基础,以“虽由人作,宛自天开”这一中国古典美学根本性纲领为工作指导,以最少干预、非功利性和主动参与为工作要求。也唯有如此,才能够实现自然和文化、物质和非物质、历史和现时的整体保护;才能够延续村落的文化脉络,维护文化多样性;才能够将村民作为保护的主要力量,维护村落文化景观发展途径的多样性。
Indexed by:Journal paper
Discipline:History
First-Level Discipline:History
Document Type:J
Issue:2
ISSN No.:1672-7819
Translation or Not:no
CN No.:11—5191/G2
First Author:周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