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曹家村灾后重建看村民自治下的传统村落规划管理
发布时间:2024-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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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刊物:古村落文脉传承——中国(福建·南平)古村落文化遗产保护高峰论坛文集
关键字:村庄规划、村民自治、灾后重建、曹家村
摘要:我国的《宪法》明确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也明确了村庄和城镇的行政管理是两个不同的范畴。而我国现行的村庄规划编制体系仅仅是城市规划编制管理体系的简单复制,对于村民自治的法理现实不够重视。通过四川省宝兴县曹家村灾后重建实践经验的总结,提出在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上一定要以“村民自治”为基础,要着重关注行政权和自治权之间的关系、国家法规和村民自治章程之间的关系、成文法和不成文法的关系、以及基层政府和村委会之间的关系,结合村庄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制定当地的村庄规划。
论文类型:会议论文
学科门类:工学
一级学科:城乡规划学
文献类型:C
是否译文:否
发表时间:2017-03-31
第一作者:周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