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相娟 教授
翟相娟,女,黑龙江人,中国致公党党员,南京大学法学博士,华侨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委员,泉州市第三层次人才。自1999年从教以来一直从事经济法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2006年开始专攻个人征信法的学术研究,通过19年的持续深耕,成为国内个人征信法学界较有影响的学者。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各1项,出版独著《个人征信法律关系研究》,在《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等刊物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多篇。热爱教书育人工作,获评华侨大学教学名师,入围2020-2022年度“学生最喜爱的教师”候选人。
 上海财经大学 | 国际经济法 |  法学学士学位 | 本科(学士) 
 东北师范大学 | 法学 |  法学硕士学位 | 硕士研究生毕业 
 中国人民大学 | 经济法  进修生 
 南京大学 | 经济法学 |  法学博士学位 | 博士研究生毕业 
 台湾大学 | 法学  访问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