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相娟教授

翟相娟,女,黑龙江人,中国致公党党员,南京大学法学博士,华侨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委员,泉州市第三层次人才。自1999年从教以来一直从事经济法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2006年开...查看更多>>

个人信息  /  其他联系方式

教授 硕士生导师 性别:女 学历:博士研究生 学位:法学博士学位 入职时间:2009-08-01 所在单位:法学院 电子邮箱: 在职信息:在岗

教育经历  /  工作经历

上海财经大学-国际经济法-本科(学士)-法学学士学位
东北师范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学位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进修生
华侨大学-2009年至今任教于华侨大学法学院,主要为本科生讲授《经济法(一)》和《经济法(二)》课程、为法学硕士研究生讲授《经济法分论》课程、为法律硕士研究生讲授《经济法专题》课程,曾任经济法教研室主任、法学院教学委员会委员(2012-2020年),现任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个人征信法的学术研究。
哈尔滨工业大学-1999年-2006年任教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先后任助教、讲师,主讲全校公共课《法律基础》和专业课《经济法》,兼任内部学术刊物《法律之光》创刊主编。

社会兼职  /  研究方向

北京信用学会特聘研究员
福建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国致公党泉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法治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论文成果  |  科研项目